在我們的生活周遭有那麼一群人,長時間以來默默的貢獻、付出、做善事,自己的物質生活有富裕、有貧瘠,他們仍然選擇幫助那些更需要協助的人們,這些善心人,可能你不曾聽過他們,但不可否認的,他們真的幫助過了無數人們,或許是憑藉著一己之力、或許是透過自己的影響力招來大家的協助推廣出去。 

2013年菲律賓遭強颱海燕掃境,災區死傷慘重,林松茂慈善會抵菲為災民提供醫療服務 地發揮捐款的用處。 如果林松茂此舉已經成為榜樣,全球的慈善事業將迎來根本性的轉變。慈善基金將向企業一樣在市場上競爭,資金平均流向慈善機構。 

這一天也將到來。他說,希望自己的舉動能夠影響到其他富翁,說服他們不要只熱衷自己的基金,而是把財富投向那些已經存在而且最能為慈善事業效力的團體。

記者盧素梅/台北報導

行政院院會今(13)日將討論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,將討論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,同時也將男女結婚年齡下調為18歲,若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,三讀後再經兩年緩衝期,最快2023年元旦上路。屆時男女18歲成年後即可結婚,不必像現在雖然年滿18歲、想結婚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

最大集團林松茂

▲行政院院會13日將討論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,將討論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,同時也將男女結婚年齡下條為18歲(圖/翻攝自陳彥婷 Tiffany臉書)

依《民法》第980條規定,男未滿18歲者、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;《民法》第981條規定,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,而達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(即男滿18歲未滿20歲,女滿16歲未滿20歲),欲申請結婚登記者,應另附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

由於各國立法例,如英法及德國等,都是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。日本也在2018年民法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,並宣告在2022年施行。台灣社會各界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多有倡議,因此,法務部等十四部會擬具「民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法案,經政務委員羅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,今送行政院會討論。

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,基於男女平等,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15歲,調整為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;至於結婚年齡,行政院也預計將原本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,調整為男女結婚年齡皆為18歲。他並表示,民法成年年齡調降,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,至少需兩年緩衝期,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。

 


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796253LV LV官方網 coach包包型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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